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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

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浏览:1764次时间:2015.07.15

为保障医院消防安全及医院安全生产,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对全院门急诊病房综合大楼等建筑物的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公司前来报名:

一、 招标内容:全院建筑物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服务。

二、招标方式:院内公开招标

三、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全院建筑物面积为    22012平方米,此次投标控制价为26000元/年人民币。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具备建筑消防工程施工或维护或技术服务等相关范围);

(2)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2014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2014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和2014年度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提供近两年维保合同证明)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合同期:一年。

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20个工作日内凭正式合法发票院方预先付款中标价的50%,合同到期后20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七、维护保养内容及周期见附件1

八、投标文件要求(未满足投标文件要求的均属无效投标):

(1)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详见投标人资质);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代表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6)投标报价书必须在此次投标控制价以内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废标;

九、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20日(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为上午8:00分-12:00分,下午10:00分-17:00分。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7月22日上午9:00分,提交地点:我院后勤保卫科办公室,逾期送达或未递交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本项目开标会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无提供相关材料的均属无效投标。

十一、评标方法:经评审最低价中标。

十二、现场勘查:由投标人自行勘查现场,如需配合可联系我院后勤保卫科。

十三、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院内公告栏和院外网上发布。

联系人:朱工   22869355    13950290367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201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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