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药事管理,全面构建“亲清”型廉洁规范的医药关系,堵塞医疗腐败风险漏洞,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等相关工作的通知》(闽卫医政函[2023]636号)精神,并结合我院《商业代表接待管理制度》,药学部设立每月第三周周四下午为“医药企业接待日”,现予以公示。
附件:1.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药学部医药企业接待预约登记表
2.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药学部医药企业接待流程
3.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药学部医药企业接待登记本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药学部
2023年4月23日
附件1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药学部医药企业接待预约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