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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中能3号楼和6号楼改造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浏览:142次时间:2025.10.30

 投标邀请

 

评审指标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采购人: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址:福建福州市闽侯上街国宾大道 363号

联系科室:后勤管理科

联系电话:0591-62091297

联系人:老师

2

项目名称及编号

名称:中能3号楼和6号楼改造初步设计

编号:闽三院购〔2025〕后14号

3

项目地点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4

项目概况

详见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和技术参数

5

采购内容

包括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等  详见第三部分技术和服务要求

6

采购方式

院内公开招标

7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8

投标保证金

9

设计费(勘察费)金额和计算办法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463.2 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控制价 12.85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如下:

1)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25.71   ,浮动幅度值: /   

2)基本设计收费: 25.71 元,其他设计收费:      /元;

3)工程设计收费基价:19.44  元,专业调整系数: 1.0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5 ,附加调整系数: 1.15 

设计费计算办法:19.44*1.0*1.15*1.15*0.5=12.85万元 

设计费控制价计算办法:参照原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件所附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取。

本项目只包含方案及初步设计,其设计费按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50%计取。

    合同设计费=以确认概算为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计费额计算出的工程设计收费*(投标价/12.85

备注:上述工程设计收费为暂定,计算过程与浮动幅度值、系数取值保持不变,最终设计收费以发包人审核确认的初步设计文件概算作为工程设计收费计费基数进行调整并乘以(投标价/12.85万)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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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要求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1)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①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②委托代理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④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注:上述资格及资信证明材料,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供应商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的一般资格要求。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的组成”《二-1-1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级国家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

2.报价部分

①报价一览表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②商务条件响应表

③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④服务承诺书

投标文件:1套正本,3套副本。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技术商务部分分别装订。以上材料装订后用信封密封,封口加盖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

11

合同主要条款

1.交付时间:成交供应商需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出具正式的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文件

2.款项支付: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中标金额的20%作为定金;成交供应商提交合格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经采购人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剩余费用成交供应商申请支付时需提供等额符合要求的税务发票。

3.履约保证金:

1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 年11月6日9时00分

地点: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国宾大道 363 号福建省第三人民医院4#会议室(后勤管理科旁)

13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1030日至2025年11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允许网络报名: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也可采用网络报名,将以下材料:委托报名授权书(含联系电话),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设计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Email:fjsdsrmyy_hqglk@126.com。

地点: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国宾大道 363 号福建省第三人民医院4#后勤管理科

投标人在招标公告期间如对招标文件有疑义,应当于公告日期截止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我院后勤管理科或纪委办,否则视为无疑义。

14

现场勘察

由投标人自行勘查现场

15

开标

本项目招标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投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本次招标要求合格投标人应不少于 3家。

16

评审

综合评分法。根据医院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一名中标候选人。

17

结果公示媒介

采购结果在医院网站予以公示。

18

合同签订

成交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采购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完成合同签订。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天内,未派代表与采购人联系的,视同放弃本次中标资格。

19

发布采购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网站予以公告(http://www.fjsdsrmyy.com/)

20

监督部门

院纪委办:0591-62099393

附件1委托报名授权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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