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2025年医用耗材市场调研及谈判公告(一)二次公告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2025年医用耗材市场调研及谈判公告于2月25日至3月3日对外挂网公告,医用氧等项目因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现再次挂网公告,欢迎有能力提供相关产品且具有合法合格资质的公司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
备注 |
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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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氧 |
195L杜瓦罐气体、10L钢瓶气体、40L钢瓶气体 |
气体纯度≧99.5% |
医用二氧化碳 |
40L钢瓶气体 |
气体纯度≧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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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高纯氩气 |
2-10L钢瓶气体 |
气体纯度≧99.9% |
二、报名和投递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13日北京时间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2.地点: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国宾大道363号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设备科。
三、报名应提交材料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3月13日前,将材料按照包号顺序装订后,一式叁份胶装密封装于档案袋内递交,样品另外袋装:
1.报价函(模板见附件);投标人应以包括产品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制造、运输、保险、搬运、安装、设备就位及现场清理、培训、保修、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一切相关费用,议价当天请提交报价函电子版,电子版名称按投标公司名称命名。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医用气体相关供应或生产资质)。
3.依法取得医用气体相关《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药品再注册批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注明授权范围及效期)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
备注:以上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投标人提交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四、技术服务要求
1.供气方式:报价人以大于等于195升的杜瓦罐,通过汽化器气化,根据采购人医疗所需的压力设定后向医用氧气管道进行输送。
2.气体质量:报价人所供应的医用氧气应符合医用氧的国家标准。医用氧气均为报价人自行分装生产。出现质量问题,除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外,报价人应承担因氧气质量问题而造成的采购人的相应损失。
3.设备:设备指大于等于195升的杜瓦罐及其配套的相关设备,为了满足采购人的医疗需求,报价人应为采购人免费提供12-15个大于等于195立升的杜瓦罐、40升的无缝钢瓶15-20个、10升的无缝钢瓶10-20个、在采购人现场以保证采购人的医疗需求,如采购人业务增长需增加杜瓦罐或各规格无缝钢瓶的数量,应以采购人实际需求数量为准,报价人免费负责上述杜瓦罐及配套设备、氧气房升级改造、无缝钢瓶的维修保养和定期年检。
4.合同期内报价人应对汇流排及供气管路进行维护维修,含杜瓦罐等气体罐体、管路氧气减压器、安全阀维护更换及检定(所有维护维修检定产生的费用均由报价人承担)。
5.本技术要求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投标价,技术要求响应方案应在标书里体现。
五、其他事项
1.交货时间及要求:中标后按院方需求随时供货。若福建省卫健委有新的统一招标,则执行福建省卫健委招标的要求和结果,同时停止接受此次中标供应商的供货;或因其他原因需要重新招标的则亦停止供货。
2.交货地点: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氧气房。
3.谈判评定标准:谈判结束后,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品牌规格、购进价格和购进渠道。采购小组可以视情况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进行多次报价,并以投标人最后的有效报价为准。
六、谈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谈判递交材料:电子报价函
八、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周老师 0591-62099358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