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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无陪护病房电子显示屏项目采购询价文件
浏览:592次时间:2024.09.20

根据科室需要,我院拟对院内部分病区无陪护病房电子显示屏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提供相关产品且具有合法合格资质的公司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存储设备电池更换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闽三院询【2024】信4-1

三、询价编号:闽三院询【2024】信4-1

四、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块)

主要功能简述

1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无陪护病房电子显示屏

6

可实现与院内现有护理情况进行一览显示(具体需求详见技术要求)

 

1.采购报价含有税费、安装服务费、保修服务等各项费用,后期院方不再支付本项目额外费用,结算货币为人民币。

2.本次项目总价不超过预算控制价4.2万元,超过预算控制价则报价无效。

  3.若后期服务存在违约责任,该项目违约金为8.4万元。

五、报名和投递询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920日2024年9月25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六、本次询价采购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最低总价格为中标人)。

七、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八、参加询价会应提交材料: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请于 202492517:30前,将材料按以下顺序后装订后,一式叁份密封装于档案袋内递交。材料需正本一份,副本贰份,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1. 报价表。

2. 附件一第二章产品偏离情况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如若存在负偏离则报价无效)。

3.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4.委托代理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6.三年内无违法记录声明。

7.其他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考虑,正本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正本、副本封面、封签位置均需加盖公章。

九、支付条款:完成安装实施并验收支付本项目款项。

十、询价会时间及地点:

询价会时间:202492610:00

十一、联系人及电话

      信息科联系人:刘工。信息科电话:0591-62099369

十二、有关本次询价采购的相关信息,在我院网站上通知,请潜在询价会的公司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相关公司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本次询价会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无陪护病房电子显示屏采购询价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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