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采购人 |
采购人: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福建福州市闽侯上街国宾大道 363 号 联系科室:后勤管理科 联系电话:0591-62091297 联系人:林工 |
2 |
项目名称及 编号 |
名称:消防卷帘门采购与安装 编号:闽三院购〔2023〕后46号 |
3 |
项目地点 |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
4 |
项目概况 |
详见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和技术参数 |
5 |
采购内容 |
详见第二部分服务内容及要求 |
6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7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8 |
投标保证金 |
无 |
9 |
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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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玖万肆仟捌佰叁拾叁元叁角叁分(¥9.483333 万元) |
10 |
合格投标人 资格条件 |
(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参加招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企业具备合法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进行现场勘察,现场勘察证明加盖院方管理部门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1 |
投标人响应 文件要求 |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 (4)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5)报价书。 (6)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响应文件:1 套正本,1 套副本。以上材料用信封密封,封口加盖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 |
12 |
合同主要 条款 |
1.项目完工需经 7 天使用后,进行正式验收,验 收合格付款至合同款97% ,2年质保期满后14天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 。申请付款时需提供合格有效的发票。 2.工期:18 个日历天。 |
13 |
递交响应文 件 截止时间及 地点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 年12 月 8 日 10 时 00 分。
地点: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国宾大道 363 号福 建省第三人民医院六层会议室 |
14 |
报名时间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2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7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7 楼后勤管理科领取招标文件,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
15 |
开标 |
本项目开标将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投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本次招标要求合格投标人应大等于 3 家。 |
16 |
评审 |
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如果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使得其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当按医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小组可以做无效响应文件和无效报价处理。 |
17 |
现场勘查 |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联系院方勘查现场(至少提前一天联系院方)。各潜在投标人须携带《现场勘察证明》(详附件)函进行现场勘察,勘察结束后将函件交院方加盖管理部门公章,投标人须将经采购人确认盖章的证明原件单独密封与纸质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医院,未按本规定提交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所产生的勘察费用自理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 详细勘察现场的实际状况,并根据勘察结果作出合理判断,计算并承担所需的全部费用,本采购文件的采购内容和技术参数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以勘察现场为主。投标人自行承担勘察现场的费用和一切风险。 |
18 |
结果公示 媒介 |
采购结果在医院网站予以公示 |
19 |
合同签订 |
成交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 天内,应派代表与采购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0 天内完成合同签订。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 天内,未派代表与采购人联系的,视同放弃本次中标资格。 |
20 |
发布采购公 告媒介 |
本次采购公告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 医院网站予以公告 |
21 |
监督部门 |
院纪委办:0591-620993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