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读后感
本篇内容既阐明了阴阳的概念及阴阳五行学说的基本运用,又论证了人体脏腑的生理功能和病理变化,更重要的是阐发了人与自然相通应的关系,其内容丰富广泛,是《内经》中阐发阴阳、五行学说至为重要而有较为完整的一篇。
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阳胜则热,阴胜则寒,重寒则热,重热则寒。寒伤形,热伤气。气伤痛,形伤肿。故先痛而后肿者,气伤形也。先肿而后痛者,形伤气也。风胜则动,热胜则肿,燥胜则干,寒胜则浮,湿胜则濡泻。
阴阳在人体内,是相对平衡的。如果阴气偏胜了,阳气必然受损害。同样,阳气偏胜了,阴气也必定受损害。阳气偏胜就产生热,阴气偏胜就产生寒。寒到极点,又会出现热象;热到极点,又会出现寒象。寒邪能操作人形体,热邪能操作人气分。气分受伤,就会因气脉阻滞使人感觉疼痛;形体受伤,就会因为肌肉壅滞而肿胀起来。所以凡是先痛后肿的,是因为气病而伤及形体;若是先肿后痛,是因为形伤而累及气分。风邪太过,形体就会动摇、颤抖,手足痉挛;邪热太过,肌肉就会生发红肿;燥气太过,津液就枯涸;湿气太过,就会生发泄泻。
当人体阴阳平衡时,处于阴平阳秘的状态,身体就是健康的。当疾病来袭,阴阳平衡遭到破坏,气血、脏腑的协调关系发生紊乱,人就会阴阳失调。阴平阳秘,指阴气平和,阳气牢固严密,阴阳平和协调。
人体的阴阳,是生命的根本。注重养生是保持身体健康无病的重要手段,而其最根本的原则就是要善于调整阴阳,即遵循自然界阴阳的变化规律来调理人体之阴阳,使人体中的阴阳与四时阴阳的变化相适应,以保持人与自然界的协调统一。依据“春夏养阳,秋冬养阴”的原则,对“能夏不能冬”的阳虚阴盛体质者,夏用温热之药预培其阳,则冬不易发病;对“能冬不能夏”的阴虚阳亢体质者,冬用凉润之品预养其阴,则夏不易发病。此即所谓“冬病夏治”、“夏病冬养”之法。根据阴阳学说来看,凡是能够减轻或消除热证的食物都属于寒性或凉性食物。如肉类中 的猪肉、鸭肉,菜类中的菠菜、黄瓜以及水果类的西瓜和梨等都属于寒性食物。寒性食物可以 治疗热证,如苦瓜可以治疗暑热证,梨可以滋阴润燥等。与其相反的是,凡能够减轻或消除寒证的食物,则属于温性或热性食物,如牛肉、鸡肉、羊肉、生姜、怡糖等。温性食物、热性食物皆属于阳,属阳的食物可以治疗寒证,如羊肉可以治疗怕冷、手脚冰凉等。
善诊者察色按脉,先别阴阳。审清浊,而知部分,视喘息,听音声,而知所苦,观权衡规矩,而知病所主,按尺寸,观浮沉滑涩,而知病所生。以治无过,以诊则不失矣。
善于治病的医生,看病人的色泽,按病人的脉搏,首先要辨明病属阴还是属阳。审察浮络的五色清浊,从而知道何经发病;看病人喘息的情况,并听其声音,从而知道病人的痛苦所在;看四时不同的脉象,因而知道疾病生于哪一脏腑;诊察尺肤的滑涩和寸口脉的浮沉,从而知道疾病所在的部位。这样,在治疗上,就可以没有过失。但追本求源,还是由于在诊断上没有错误。
由于疾病发生发展的根本原因是阴阳失调。因此,调整阴阳,补其不足,泻其有余,恢复阴阳的协调平衡,是治疗疾病的基本原则之一。故《素问·至真要大沦》说:“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
阴阳偏盛的治疗原则:阴阳偏盛形成的是实证,故总的治疗原则是“实则泻之”,即损其有余。分而言之,阳偏盛而导致的实热证,则用“热者寒之”的治疗方法;阴偏盛而导致的实寒证,则用“寒者热之”的治疗方法。若在阳盛或阴盛的同时,由于“阳胜则阴病”或“阴胜则阳病”而出现阴虚或阳虚时,则又当兼顾其不足,于“实者泻之”之中配以滋阴或助阳之品。
阴阳偏衰的治疗原则:阴阳偏衰出现的是虚证,故总的治疗原则是“虚则补之”,即补其不足。分而言之,阴偏衰产生的是“阴虚则热”的虚热证,治疗当滋阴制阳,用“壮水之主,以制阳光”的治法,《内经》称之为“阳病治阴”。阳偏衰产生的是“阳虚则寒”的虚寒证,治疗当扶阳抑阴,用“益火之源,以消阴翳”的治法,《内经》称之为“阴病治阳”。
阴阳互损的治疗原则:阴阳互损导致阴阳两虚,故应采用阴阳双补的治疗原则。对阳损及阴导致的以阳虚为主的阴阳两虚证,当补阳为主,兼以补阴;对阴损及阳导致的以阴虚为主的阴阳两虚证,当补阴为主,兼以补阳。
总之,本篇阐发事物的阴阳属性及其运动,并用取类比象的方法来论述阴阳五行的道理及其运用于有关生理、病理、诊断、治疗等方面,提示阴阳理论的重要性。本篇是《内经》中极其重要的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