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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护理警示牌及卡槽询价采购公告
浏览:1877次时间:2020.08.05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采购一批护理警示牌及卡槽,欢迎有能力提供相关产品且具有合法合格资质的公司提供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预算单价

(元)

预算总金额

(元)

技术要求

1

护理警示牌

100mm*50mm(长宽)

1810

3

5430.00

见附件一

2

卡槽

334mm*104mm(长宽)

332

38

12616.00

见附件一

合计:

18046.00

1.以上报价为送达我院指定位置价格,包含运费、安装、税费等所有费用。

2.为保证我院可以稳定获得以上货物的供应,此报价有效期1年,我院不保证下单数量。

3. 以上列表中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数量将根据我院需求进行增减。

二、报名和投递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0年8月5日 至2020年8月11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国宾大道363号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后勤管理科。

3.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无效。

三、本次询价采购评标方法:最低价中标法(最低总价格为中标人),资格审查后审。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报价人须提供卡槽和护理警示牌各一个;报价人提供的样品须与采购人样品一致或优于的样品为合格样品。未提供合格样品的报价人资格审查不合格。

五、报价文件要求: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请于 2020年8月11日17:30前,将材料按以下顺序后装订后,一式叁份密封装于档案袋内递交。材料需正本一份,副本贰份,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1.报价函(包括:厂商名称、产品品型号、单项报价及合计总价等);

2.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3.委托代理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5.技术要求响应表(报价人任一项低于采购人技术要求,所报价格无效);

6.参加采购前三年内无违法记录声明;

7.售后服务承诺书(承诺事项见附件一)。

*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考虑,正本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正本、副本封面、封签位置均需加盖公章。另外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样品,样品另外包装。

报价文件可现场递交,也可邮寄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送达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1日17:30前,超过该截止时间视为无效报价。电子邮件报价无效。

六、支付条款: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采购人凭中标人100%正规发票支付全额货款。

七、询价会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联系人及电话:后勤管理科吴老师   0591-62091297

          九、有关本次询价采购的相关信息,在我院网站上通知,请随时关注我院网站www.fjsdsrmyy.com,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2020年8月5日


附件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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