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移动式核酸检测实验室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对移动式核酸检测实验室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有资质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投标须知附表。
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2020年5月
投标须知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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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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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采购人 |
采购人: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福建福州市闽侯上街国宾大道363号 联系科室:基建科 联系电话:0591-62099330 联系人:朱工、林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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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移动式核酸检测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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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院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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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 |
总投资约30万元,面积约6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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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移动式核酸检测实验室,含移动式构筑物,强弱电系统,给排水系统,传递窗,负压隔离排风系统,排风废气过滤系统,设备屋顶制作安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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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
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符合达到卫生部门和建设部门要求的内容,并通过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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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限要求 |
签订合同后,2日出施工图,8日内完成竣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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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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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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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编制计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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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固定单价合同,以竣工图纸及双方确认数量按实结算。 2. 计价计量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3. 消耗量定额:《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7)、《福建省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2017)、及现行补充或调整文件; 4.费用定额:《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及现行补充调整文件 材料信息价及机械台班单价套用最新标准进行计算。 5.无定额及信息价可套项目,按双方询价或议价确定单价。 6.竣工结算需经医院监审科或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后支付至97%,预留3%质保金,待2年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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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控制价 |
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中标人竣工结算金额不得超出控制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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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投标人 资格条件 |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证书复印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没有重大违法、不良、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及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至少一份医院实验室建设业绩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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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响应 文件要求 |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代表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施工方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4)资质证明材料(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5)报价书; (6)业绩证明材料; (7)三年内无重大违法、不良、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及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响应文件:1套正本,2套副本。以上材料用信封密封,封口加盖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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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主要条款 |
(1)经医院监审科或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后支付至97%,预留3%质保金,待2年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 (2)中标单位向采购人申请付款应提供等额正式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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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及地点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 09:00。 地点: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六层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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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 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明,身份证、委托书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3楼基建科领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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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标 |
本项目开标将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投标人拟派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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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 |
评标办法:统一按照下浮率报价,采用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合同费用=经审计审定费用×(1-下浮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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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 公示媒介 |
中标结果在医院网站予以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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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 |
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采购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天内完成合同签订。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未派代表与采购人联系的,视同放弃本次中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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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采购公告 媒介 |
本次采购公告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网站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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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 |
院监审科:0591620993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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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
投 标 函(报价书)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投标下浮率 %,
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将派出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身份证号)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工程。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
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