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务信息公开详情

04

2020.06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楼(二期)设计前期咨询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浏览:1828次时间:2020.06.04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楼(二期)设计前期咨询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对病房综合楼(二期)设计前期咨询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有资质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投标须知附表。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院

2020年6月 

 投标须知附表

 

项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

采购人

采购人: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福建福州市闽侯上街国宾大道363号

联系科室:基建科

联系电话:0591-62099330

联系人:朱工,林工

2

项目名称及编号

名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楼(二期)设计前期咨询服务

编号:闽三院购【2020】基3号

3

项目地点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院内

4

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暂定)

总投资约5亿元,规划在院内用地红线范围内新建一座病房综合楼。

5

采购内容

(1)总体规划调整及规划经济技术指标调整。

(2)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前期筹建策划的技术咨询工作。

(3)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可研阶段的建筑单体概念方案设计(含概念效果图、交通流线组织、绿化景观等相关设计分析图、平立剖面技术图纸、管线综合、造价估算等)。

(4)配合可研编制单位进行可研的编制咨询、批复等工作。

(5)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发改、卫健、市政等主管部门的报审工作。

(6)配合建设单位进行规划报批、日照报批、管综报批等前期报建工作。

 

6

编制要求

提供设计的内容和要求应符合并达到闽侯县规划部门和省发改委等上级审批部门所要求的内容和深度,并经相关上级审批部门审批通过。

7

时限要求

自招标人书面通知并提供完整的建筑单体概念方案设计所需完整资料后, 7 日历天内完成总体规划及概念性方案设计。

8

招标方式

竞争性谈判

9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0

咨询费收费

参考标准

以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价格[2002]10号)为计费参考依据

11

最高控制价

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

12

合格投标人

资格条件

(1)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近3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有劣迹行为记录的单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投标人响应

文件要求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代表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4)资质证明材料;

(5)报价书;

(6)至少一项医院单体建筑设计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复印件);

(7)项目负责人资质材料,需具备高级职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获取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资料。

响应文件:1套正本,2套副本。以上材料用信封密封,封口加盖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

15

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按招标人的财务管理制度办理款项申请手续,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30%。

(2)概念性设计方案经上级相关审批部门审批通过,且可行性研究通过省发改委审批后,采购人一次性付清合同剩余70%的余款。

(3)中标单位向采购人申请付款应提供等额正式发票。

16

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9日

10:00。

地点: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17

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4日至2020年6月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 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明,身份证、委托书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3楼基建科领取招标文件。

18

开 标

本项目开标将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本次招标要求合格投标人需3家(含)以上,少于3家则宣布失败。

19

评标

评标办法:采用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20

中标结果

公示媒介

中标结果在医院网站予以公示

21

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采购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完成合同签订。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未派代表与采购人联系的,视同放弃本次中标资格。

22

发布采购公告

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网站予以公告(http://www.fjsdsrmyy.com/)

23

监督部门

院监审科:059162099393

 

 

投  标  函(报价书)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投标报价      

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服务,提供的服务达到上级审批部门审批要求,并通过审批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将派出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身份证号)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工程。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

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

         年      月      日

版权所有: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2026 闽ICP备16014532号-3 网站建设:海西天成 闽公网安备35018302000126号
网站导航
预约挂号
门诊排班
就诊须知
就诊流程
交通位置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