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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1048次时间:2019.10.10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对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院内招标,欢迎有能力提供该项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一、招标编号:闽三院购[2019]后17号

二、招标项目: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一览表

招标项目

数量

简要服务要求

项目预算

报价

收费标准及优惠条件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两年

为医院日常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协助院方构建医院法务工作体系

两年共60000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法律顾问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执业执照,年检合格,且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3.本项目服务团队要求至少有两名执业律师,其中资深律师(项目负责人)需有执业经验在10年以上,在业界享有较高的声誉;派往我院顾问律师需在我省连续注册执业5年以上的;未曾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4.在福州市区有常设机构;

5.应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6.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五、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1.为我院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

2.对我院有关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并就决策的合法性提出意见或进行论证;

3.协助起草、审核、修改各类协议、合同、章程、律师函等各类法律文件和文书;

4.不定期对我院工作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5.受我院委托参与有关经济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诉讼、调解、和解或仲裁活动;

6.接受医院委托,参与医院有关法律问题谈判,调解涉及医院的重大法律纠纷,代理医院诉讼、仲裁、复议等活动,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发布律师公告、通告等法律文件;

7.法律顾问承办法律事务时,对医院提供文件、资料以及协议等内容负有保密责任,不能外泄;

8.协助处理我院委托的其他涉法事务。

六、评标方式:综合评标法。

七、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与地点:2019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后勤管理科领取。报名材料:(所有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

以上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八、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910月1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六楼会议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开标时间、地点:201910月1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六楼会议室开标。

十、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节假日除外),以书面形式与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联系。

十一、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在http://www.fjsdsrmyy.com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十二、潜在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应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且领取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本院不接受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十三、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十四、联系电话:0591-62091297

联 系 人:吴老师

十五、招标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南门支行

      银行账号:35001876107052507767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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