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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太平间殡仪服务委托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1389次时间:2018.12.10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对太平间殡仪服务委托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择优质服务提供商,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报价人前来报价,并提交胶印密封投标文件

1. 招标编号:闽三院购【2018】后7号

2. 招标项目: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对太平间殡仪服务委托管理项目

3. 主要服务要求:

1)服务范围: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太平间殡仪服务委托管理项目 

2)服务年限3年

3) 中标方需严格执行民政部门及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如出现违反民政部门及物价部门收费标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方负责。

4) 中标方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医院医疗管理及殡仪馆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5) 中标方必须严格按照卫生主管部门传染疾病操作流程开展工作。

6) 医院遇到重大事故抢救任务时,中标方须严格按照公安部门对重大事故处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7) 中标方必须对医疗纠纷涉及的尸体需进行无偿的保管,并按照《福建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协助院方办理相关的处理手续。

8)中标方自行负责太平间的设备、装修、修缮及电费。中标方投入的设备需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中标方对太平间的修缮、装修方案需首先征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方恢复原样。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闽侯县民政部门相关管理科室备案证明复印件,并签注“与原件一致”后加盖企业公章。投标人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招标所含的内容。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对其投标文件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所提交的资料不真实,招标人将视其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其中标无效,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分包。

4) 参加本次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

现场勘察:本次招标,采购人不统一组织勘察现场。各潜在投标人应事先与采购人联系现场勘察事宜。

5.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17日(节假日除外)8:00-12:00或14:00-17:00(北京时间)报名请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标法。

7.报名材料:(所有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 经有效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则无需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闽侯县民政部门相关管理科室备案证明;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招标委托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8.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1219日下午15:00 (北京时间)前将胶印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三楼会议室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地点:2018年12月 19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三楼会议室开标;

10.本项目合同期为三年。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须以银行存款的方式(对公)交纳履约保证金五千元人民币(¥5000.00元),合同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

11.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以书面形式与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后勤管理科联系;

12.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在  http://www.fjsdsrmyy.com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13.潜在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应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且领取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本院不接受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14.投标文件壹正叁副。

15.联系电话:0591-62099330

联 系 人:吴老师

16.招标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南门支行

银行账号:35001876107052507767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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