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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1121次时间:2018.10.08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招标编号:闽三院购【2018】后6号                                  

项目名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招标单位: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采购领导小组

2018年10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3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5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的组成……………………………………………9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对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院内招标,现欢迎有能力提供设备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一、招标编号:闽三院购【2018】后6号

二、招标项目: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一览表

招标项目

数量

简要服务要求

项目预算

报价

收费标准及优惠条件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一年

为医院日常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协助院方构建医院法务工作体系

30000元/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法律顾问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执业执照,年检合格,且近5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3.本项目服务团队要求至少有两名执业律师,其中资深律师(项目负责人)需有执业经验在10年以上,在业界享有较高的声誉;派往我院顾问律师需在我省连续注册执业5年以上的;未曾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4.在福州市区有常设机构。

5.应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6.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五、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1.为我院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

2.对我院有关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并就决策的合法性提出意见或进行论证;

3.协助起草、审核、修改各类协议、合同、章程、律师函等各类法律文件和文书;

4.不定期对我院工作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5.受我院委托参与有关经济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诉讼、调解、和解或仲裁活动;

6.接受医院委托,参与医院有关法律问题谈判,调解涉及医院的重大法律纠纷,代理医院诉讼、仲裁、复议等活动,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发布律师公告、通告等法律文件;

7.法律顾问承办法律事务时,对医院提供文件、资料以及协议等内容负有保密责任,不能外泄;

8.协助处理我院委托的其他涉法事务。

六、评标方式:综合评标法。

七、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与地点:2018年108日至2018年101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 12:00 ,下午 14:30  17:00(北京时间)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后勤管理领取。报名材料:(所有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

以上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八、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1015日下午15:00 (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三楼会议室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开标时间、地点:2018年10月 1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三楼会议室开标;

十、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以书面形式与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联系;

十一、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在  http://www.fjsdsrmyy.com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十二、潜在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应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且领取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本院不接受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十三、投标文件正本壹份。

十四、联系电话:0591-62099330

联 系 人:林老师

十五、招标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南门支行

      银行账号:35001876107052507767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流程

1.招标公告时限:2018年108日至2018年101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 12:00 ,下午 14:30  17:00(北京时间)。

2.在开标的当天2018年10月15日下午15:00前,投标文件统一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三楼会议室。

3.有医院内部组成评议组进行综合评议,并将结果予以公示、书面或电话通知入选律师事务所。

4.律师事务所接到入选通知后,应在7天内与我院后勤管理科办理合同签订事宜;逾期不办理者,我院将取消其资格。

5.投标人需承担本项目招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二、服务方式及要求

1.日常普通法律事务咨询,主要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微信,原则上即时答复;若解答问题须委托人提供相关资料的,或者委托人要求以书面形式答复的,应在收到委托人相关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如遇紧急法律事务,可以随时联系顾问律师及时提供法律服务。

2.委托人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应在委托人提出要求后的3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3.协助医院草拟、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协议等文书,通过邮件系统接收后2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4.对于紧急或重要情况需上门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的,保证随叫随到。

5.律师事务所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更换指定律师,应经医院同意

三、评标办法

由医院采购小组进行评审,采用综合评定方法,取最高分为中标单位。

序号

评标

内容

评标分

(100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

报价

20

PF= F÷F×20

注:1、PF为投标价格得分。

2、F为评标基准价=进入评分的各合格投标人中报价评标价的最低值。

3、F为各合格投标人的报价评标价。

2

承诺函

15

承诺服务范围、服务要求符合招标人要求,一般得1-7分、良得7-12分、优得12-15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3

律师事务所综合实力

25

成立时间:10-15年得3分;16年以上(含)得5分。

仅办公地在福州的得2分,注册地和办公地均在福州的得3分。

有医院法律服务的顾问合同和成功案例的1项得3分;每增加1项加1份,最高5分。

律师执业年限,资深律师10年的得2分,多一年加0.5分,最多得3分,派往律师5年的得1分,多一年加0.5分,最多得4分。

事务所近三年(2016-2018年)的业绩,最高5分。(包括律师事务所获得的荣誉、顾问律师地市、厅级以上荣誉称号等)

4

顾问律师能力水平

25

顾问律师有四级律师职称的得2分,三级律师职称的得3分,二级律师职称的得4分,一级律师职称的得5分。

有担任政府、企事业单位、医院法律顾问的得5分,否则得0分。

有承接并办理过涉及政府、企事业单位、医院等成功案件的,1项得2分,最多10分。

法学硕士或法律硕士学位的得2分,两者皆有得3分;法学博士或法律博士学位的得4分,两者皆有得5分;否则得0分。

5

服务工作方案

15

工作方案有一定针对性、创新性和可落实性的得7分,较强的得10分。

有服务团队的得3分;团队构成背景实力较强的得5分,否则酌情减分。

 

注:第3、4项项需要提供相关佐证等书面材料,第5项需要提供书面方案。

 

 

 

第三部分   投标材料的组成

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供投标材料,投标材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投标报价及承诺函;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负责人资格证明或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指派的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可以为复印件,但必须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3.律师事务所情况介绍、业绩介绍,尤其是以往承接省级的有代表性的成功案例;

4.拟派律师的姓名、资历、从业经历及业绩

5.为提高服务质量拟采取的法律顾问服务工作方案;

6.拟收取法律顾问费的数额及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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