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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

2014-2016年度工程结算审核单位采购公告
浏览:1549次时间:2016.12.14

一、采购人: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4-2016年度工程结算审核单位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审核内容:医院2014-2016年度竣工结算审核,总工程价款约为305万元。实际以送审工程造价为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在福州市区内注册登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合格有效;

2、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为甲级或乙级(不包含乙级(暂定)资质);

3、拟选派的土建、安装造价员或造价师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相关工作经验;

六、报价参考标准:闽价 [2002] 房457号文

七、供应商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八、响应文件要求

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基本情况(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2、报价书一式三份;  

3、拟选派的土建、安装造价员或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上述1-3资料均须盖公章后密封,封口盖公章。

九、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时限要求:按闽财建[2007]157号文。

十、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3日上午9:30止。递交地点:医院三楼会议室(闽侯上街国宾大道363号)。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谈判将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谈判,并现场核验身份。

十一、其它说明与要求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条款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以赔偿;

2.投标人不得串通投标;

3.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中标项目;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网站上发布。

联系人:王工  0591-62099393。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监审科

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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