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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

省三人民医院--标示牌第三期招标公告
浏览:1496次时间:2016.02.04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对 零星宣传品 进行院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报价人前来提交密封的谈判(报价)文件。

1.谈判编号:FS-L2016-001

2.谈判项目: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零星宣传品采购

3.谈判项目(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谈判内容一览表。

4.谈判文件领取时间与地点:2016年2月14日至2016年2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后勤保卫科领取。

5.报价截止时间:谈判文件应于2016年2月19日9:30(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谈判(报价)文件送至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后勤保卫科,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6.开标时间:2016年2月19日9:3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三楼会议室 

7、报价人对本次谈判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报价截止时间3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不含传真和电子邮件),提交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后勤保卫科,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91-62099330

邮    箱:1137766340@qq.com      联 系 人:朱工  

8、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将通过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院网(http://www.fjsdsrmyy.com)通知,请潜在报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9.谈判文件壹正叁副。

10.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开标前,参加投标人以银行存款单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仟元人民币(¥1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开标前办妥,开标前递交银行存款凭证。

3) 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10-15天内无息退还。

4) 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货物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5) 招标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南门支行

      银行账号:35001876107052507767

 

 

附:谈判内容一览表

 

谈判内容一览表

合同包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

地点

交货期

1

1

零星宣传品

设计与制作

一批

供货一览表和技术参数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通常情况下,下单日起7天内交货;急快件必须在院方要求时间内设计、制作并安装;特殊工期较长的货物视情况而定。

 

备注:

1. 报价人应按合同包报价,对一个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不得仅对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项目进行报价,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评定成交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报价人的报价应包括物料所涉及的有关项目费用进行报价,包括:劳务、运输、管理、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维护、保险等,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报价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

3.成交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用户有权终止协议。

4.报价人所投货物必须是通过合法渠道获取的。

5.报价人须可提供原制作成品彩页及产品相关技术说明材料(产品彩页须与报价文件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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