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项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 |
采购人 |
采购人: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福建福州市闽侯上街国宾大道 363号 联系科室:信息科 联系电话:0591-62099369 联系人:权老师 |
|
2 |
项目名称及编号 |
名称:中医治未病系统项目 编号:闽三院标【2025】信12-1号 |
|
3 |
项目地点 |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
|
4 |
项目概况 |
详见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和技术参数 |
|
5 |
采购内容 |
详见第三部分技术和服务要求 |
|
6 |
采购方式 |
院内公开招标 |
|
7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8 |
投标保证金 |
无 |
|
9 |
控制价 |
人民币壹拾柒万捌仟圆整(¥178000.00元) |
|
10 |
投标要求 |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1)投标函 (2)委托代理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4)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②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注:上述(4)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供应商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的一般资格要求。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的组成”《四-1-1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报价部分 ①报价一览表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②商务条件响应表 ③服务承诺书 投标文件:1套正本,3套副本。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技术商务部分分别装订(须胶装)。以上材料胶装后用信封密封,封口加盖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 |
|
11 |
合同主要条款 |
1.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完成。 2.款项支付: ①.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款的90%,中标人提供全额正式发票; ②.验收期满一年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款的10%。 |
|
12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05日9时00分 地点: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国宾大道 365 号二层信息科 |
|
13 |
报名时间 |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国宾大道 365 号二层信息科 投标人在招标公告期间如对招标文件有疑义,应当于公告日期截止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我院信息科或纪委办,否则视为无疑义。 |
|
14 |
开标 |
本项目招标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投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本次招标要求合格投标人应不少于 3家。 |
|
15 |
评审 |
综合评分法。根据医院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一名中标候选人。 |
|
16 |
结果公示媒介 |
采购结果在医院网站予以公示。 |
|
17 |
合同签订 |
成交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采购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完成合同签订。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天内,未派代表与采购人联系的,视同放弃本次中标资格。 |
|
18 |
发布采购公告媒介 |
本次采购公告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网站予以公告(http://www.fjsdsrmyy.com/) |
|
19 |
监督部门 |
院纪委办:0591-620993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