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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463.2 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控制价为 12.85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如下: 
					 
						(1)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25.71   ,浮动幅度值: /   ; 
					 
						(2)基本设计收费: 25.71 万元,其他设计收费:      /元; 
					 
						(3)工程设计收费基价:19.44  万元,专业调整系数: 1.0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5 ,附加调整系数: 1.15 。 
					 
						设计费计算办法:19.44*1.0*1.15*1.15*0.5=12.85万元 。 
					 
						设计费控制价计算办法:参照原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件所附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取。 
					 
						本项目只包含方案及初步设计,其设计费按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50%计取。 
					 
						    合同设计费=以确认概算为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计费额计算出的工程设计收费*(投标价/12.85万) 
					 
						备注:上述工程设计收费为暂定,计算过程与浮动幅度值、系数取值保持不变,最终设计收费以发包人审核确认的初步设计文件概算作为工程设计收费计费基数进行调整并乘以(投标价/12.85万)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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