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采购一批护理警示牌及卡槽,欢迎有能力提供相关产品且具有合法合格资质的公司提供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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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预算单价 (元) |
预算总金额 (元) |
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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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护理警示牌 |
100mm*50mm(长宽) |
1810 |
个 |
3 |
5430.00 |
见附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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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卡槽 |
334mm*104mm(长宽) |
332 |
个 |
38 |
12616.00 |
见附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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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80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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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上报价为送达我院指定位置价格,包含运费、安装、税费等所有费用。
2.为保证我院可以稳定获得以上货物的供应,此报价有效期1年,我院不保证下单数量。
3. 以上列表中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数量将根据我院需求进行增减。
二、报名和投递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0年8月5日 至2020年8月11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国宾大道363号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后勤管理科。
3.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无效。
三、本次询价采购评标方法:最低价中标法(最低总价格为中标人),资格审查后审。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报价人须提供卡槽和护理警示牌各一个;报价人提供的样品须与采购人样品一致或优于的样品为合格样品。未提供合格样品的报价人资格审查不合格。
五、报价文件要求: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请于 2020年8月11日17:30前,将材料按以下顺序后装订后,一式叁份密封装于档案袋内递交。材料需正本一份,副本贰份,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1.报价函(包括:厂商名称、产品品型号、单项报价及合计总价等);
2.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3.委托代理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5.技术要求响应表(报价人任一项低于采购人技术要求,所报价格无效);
6.参加采购前三年内无违法记录声明;
7.售后服务承诺书(承诺事项见附件一)。
*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考虑,正本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正本、副本封面、封签位置均需加盖公章。另外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样品,样品另外包装。
报价文件可现场递交,也可邮寄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送达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1日17:30前,超过该截止时间视为无效报价。电子邮件报价无效。
六、支付条款: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采购人凭中标人100%正规发票支付全额货款。
七、询价会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联系人及电话:后勤管理科吴老师 0591-62091297
九、有关本次询价采购的相关信息,在我院网站上通知,请随时关注我院网站www.fjsdsrmyy.com,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