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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务科提出财务管理系统升级的需求,经评估,切实需要。现对财务管理系统升级项目进行国内询价,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需经年审合格;
3、生产制造厂商授权证明;
4、产品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财务管理系统(政府会计制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财务管理系统升级
2、询价编号:FJZYYDXSY-CWGLXTSJ20190408-1
3、预算金额:柒万八千元整(人民币)
4、升级前项目参数:院内财务管理系统;数据:sql server2008
5、项目升级的主要需求:
新功能-预置新会计科目体系
新功能-支持经济分类辅助核算
新功能-支持多种双分录界面
新功能-自动生成预算会计分录
新功能-差异分析
新功能-自动生成差异分析
新功能-提供财政统计报表
注:项目升级要求完整保留历史数据并迁移到升级后的系统中,升级包括现有系统升级或提供满足升级需求的新系统。
三、询价要求、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可于2019-04-17上午10点至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大会议室参加询价会议,并按要求提供如下材料,并提供纸质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证或五证合一);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
3. 生产制造厂商授权证明;
4. 产品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财务管理系统(政府会计制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
5. 供应商提供完整升级方案明细。
6. 供应商提供完整升级后尾保响应效率、尾保时限、尾保范围。
7. 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参加询价。未按规定提供材料的供应商报价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国宾大道363号
邮编: 35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