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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血透室装修改造、ICU和急诊科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浏览:1264次时间:2018.11.29

项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      

招标人

招标人: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福建省闽侯县国宾大道363号

项目联系人:朱工 林工

电话:0591-62099330

2      

项目名称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血透室装修改造、ICU和急诊科装修改造工程(设计)

3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自筹

4      

招标方式

院内公开招标

5      

项目内容

及规模

面积:约800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人民币120万元。

6      

设计要求

达到国家规范标准

7      

招标范围和内容

(1) 本次招标内容为医院血透室装修改造、ICU和急诊科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具体招标范围以实际完成的为准。

 

8      

设计周期

招标人委派设计任务后30日历天内提交详细施工图设计方案。

9      

资格审查

方式

资格后审

10   

合格投标人

资格条件

(1)投标人设计资质必须具备化工石化医药专业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建筑设计中级职称或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质。

 

11   

设计费

计算标准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人民币12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人民币8.1万元,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设计收费标准,投标人需自定下浮率,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如下:

1.  基本设计费:8.1万元,其他设计费0元。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8.1万元

2.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5.4万元。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5。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工程调整系数为×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为=8.1万元

3.  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下浮率),本项目最高控制价8.1万元人民币。

上述设计费总额和浮动幅度是设计人按照建设单位招标时公布的工程估算金额在投标时作出的报价。若工程估算金额与经批准的预算金额不一致的,则以后者金额为计费基数,按实调整设计费,但投标人约定的设计费浮动幅度不变。

12   

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1套正本 ,3套副本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代表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4)投标人所持有资质证明材料;

(5)投标报价书;

(6)以上材料用信封密封,封口加盖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

13   

现场勘查

由投标人自行勘查现场。

14   

报名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5日。

报名人购买标书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件及营业执照,以上材料加盖公章。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7日9:30分。

地点: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三楼会议室

15   

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3000元,投标单位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汇至以下账户:(开户名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帐    号:  3500 1876 1070 5250 7767建行南门支行),在银行转账单上注明“血透室装修改造、ICU和急诊科装修改造工程(设计);由我院计划财务部提供收据确认投标保证金已到账。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和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同时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于中标公告公示期满后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后14日内退还。中标单位不履行投标约定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6   

开 标

本项目开标会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

17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中标法

18   

中标公示媒介

中标结果在医院网站(http://www.fjsdsrmyy.com)和院内公告栏上发布

19   

合同签订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天内完成合同签订。

20   

监管部门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监审科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91-62099393

21   

发布公告的

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fjsdsrmyy.com)及院内公告栏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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