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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微型消防站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浏览:1165次时间:2018.09.17

我院拟建设一个微型消防站,需采购一批相关消防标识及器材,欢迎国内具有相关资质及业务的公司与我院联系,并办理报名手续。

一、询价内容:维修消防站项目,采购清单见附件1。

二、本项目设最高控制价:20000元。

三、报名和投递报名文件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18年9月18日 至2018年9月24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 地点: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国宾大道363号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后勤管理科。

四、询价时间及地点:询价会于2018年9月26日上午09:30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三楼会议室进行。逾期不予受理。

五、报名应提交材料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9月24日17:30前,将材料按以下顺序后装订后,一式叁份胶装密封装于档案袋内递交:

1.报价函(包括:厂商名称、厂品型号、单项报价、合计总价以及其他费用等);

2. 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资质;

3. 公司法人代表授权书;

*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六、商务要求

报价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将影响中标。

1. 安装和调试

(1)卖方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进行安装,直至验收合格;

(2)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安装期(工期15天)内完成该项工作。如因卖方责任而造成延期,所有因延期而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2. 质量保证期及维修服务

(1)免费保修1年,终身维修(人为损坏不在其内)。质保期外不收取任何维修费用、差旅费,仅收取配件费。

(2)保修期满后,卖方负责终身维修提供优质的服务,报修响应时间2小时,到场时间8小时。

(3)验收标准:产品质量达到询价文件要求的各项指标。实行现场验收,由卖方负责并会同医院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3. 付款方式:

(1)银行转帐;

(2)合同签订后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付97%,余款在保修期结束后付清。

(如需方有特殊要求,经双方同意,可于合同签订时商定)。

七、评审方法:最低价中标。

1. 成交原则:本项目评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采购人根据完全满足采购的技术、质量、商务和服务的需求且评审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 成交通知: 成交结果将在福建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网公开栏目内公示。

3. 签订合同: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八、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电话:0591-62099330      联系人:吴先生

九、其他

1. 报价人对本次询价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询价会截止时间1天前,以书面形式与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联系。

2. 有关本项目的信息(包括询价文件若有修改补充),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网(fjsdsrmyy.com) 通知,请潜在报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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