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第三人民医院对维修耗材供应商进行遴选,欢迎有意向且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选。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第三人民医院后勤保卫科维修耗材供应商遴选
二、遴选单位:福建省第三人民医院
三、项目内容:
1、概况
福建省第三人民医院水电管理中心为了日常维修需求,保证优质、高效地完成维修任务,根据有关规定,现决定公开遴选维修耗材供应商,遴选工作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进行。
本次仅遴选供应商,不指定采购物品具体型号,入选供应商的所有产品均有可能纳入供货范围。本次将选出二家供应商。
2、供货范围
本文件共列举了123项耗材报价清单(见附件表1、2),其中前43项为较常用耗材,供货范围可能超出本清单。
3、签订合同
在接到入选通知书后,入选单位将作为福建省第三人民医院后勤保卫科维修耗材供应商,本采购合同期为壹年,并应按采购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售前服务、售后承诺、供货时效,急需货物保证1小时内到货;货物结算需提供正规发票,以转帐的方式结算货物款。采购人不保证入选后的营业额。
4、供货及验收
(1)供货:供应商在收到供货清单后,统一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
(2)验收:仓管员或后勤保卫科验收合格后与供货商签验收记录。
5、质量保证期
供货商所提供产品,必须在货物质保有效期内。
6、售后服务
入选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签订的供货合同执行相关售后服务承诺。
7、交货期:按合同约定
四、资格要求:
1.依法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有能力提供相应的商品和服务,能够提供正规税务发票。
3.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五、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1.供应商须保证入围后所有交易的真实性。
2.供应商应保证所有产品均为合格产品,能提供合格证书。
3.在入选资格有效期内,供应商的供货价格不应高于投标报价清单价格(附件表1、2),如清单内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确实较大的,双方可协商后按照当期市场价采购。如有材料供应商无法提供或高于清单价格及市场价的,采购单位有权自行采购。
4.供应商应满足采购单位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
5.除具备以上服务条款外,供应商还可以提供本部门/单位具有特色的服务。
六、申请单位需提供申请文件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为三证合一的,请标注说明)
3.法人代表身份证、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法人的仅需要法人代表身份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为法人的,不需要委托书)
5.耗材报价清单(附件表1、2,盖章后另行用信封单独密封封装,如未单独封装的,按废标处理。)
6.服务承诺书
所有文件需统一打包并密封,未按要求密封、标记和投递的申请材料,遴选单位有权拒收,或即使已接收但其遴选申请仍将被拒绝;所有文件一旦接收后不予退还。(注:以上需提供的文件及表格每一页都需加盖公章,骑缝章无效,身份证及委托书需法人代表签字)
七、报名时间、申请文件递交、开标时间地点说明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2017年3月4日
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国宾大道363号福建省第三人民医院后勤保卫科
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3月8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福建省第三人民医院三层会议室
4、开标时间:2017年3月8日下午3:00。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62099330
九、评审
1、本次遴选采用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的二家申请单位为中选单位。由福建省第三人民医院项目建设与招标小组负责评审。若投标人不足3家,本次招标按流标处理。
2、评审过程:
(1)检查申请材料的密封情况;
(2)当众开启申请材料密封袋;
(3)对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4)当众拆封耗材报价清单,对报价、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分;
(5)参选人自行决定是否现场等候评审结果。
(6)所有递交的文件未按遴选文件规定制作、密封、标记的,资料不完整或未达标的,存在弄虚作假的,不符合遴选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的,一律作废。
3、评分细则
(1)服务承诺分(满分20分);
投标单位可对所能提供的售前和售后服务范围、质量等内容进行承诺(如质保期限、供货时效等),招标小组根据承诺内容进行评分。
(2)报价分(满分80分)。
A.投标单位根据维修材料投标报价清单(见附件表1,2)内所列出的耗材项目、进行逐项报价,其中(附件表1)需汇总报价作为总报价评标依据。
B.投标总报价最低的,得80分;
其他报价得分计算式为:得分=最低总报价/投标单位总报价*80分
4、定标:
经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即为入选单位。
5、公示、签约
(1)遴选单位发布中选公告,公告期满(中选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于5个工作日内向入选单位发出入选通知书。
(2)入选单位收到入选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须来与我院办理供货协议签约手续。
福建省第三人民医院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