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根据临床需要,我院拟对治疗车等设备进行市场调研及询价谈判,欢迎有能力提供相关产品且具有合法合格资质的公司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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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预算 (万元) |
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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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治疗车 |
9 |
1.62 |
用于中医操作用:一层抽屉、一层隔板、一层底板、配利器盒、配生活垃圾桶和医疗垃圾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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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治疗车 |
9 |
1.62 |
用于病区输液用:二层抽屉、一层底板,配利器盒、配生活垃圾桶和医疗垃圾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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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医用冷藏冰箱 |
1 |
2 |
1.长小于150cm,宽小于80cm,高小于220cm。 |
二、报名和投递询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6年6月30日 至2026年7月6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国宾大道365号一楼设备科
三、报名应提交材料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7月6日17:30前,将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后,按单个设备项目一式肆份密封装于档案袋内递交,提交询价材料到一楼设备科,并登记填写询价报名表,未按要求执行的,不予接收。(单位股东、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高管、投标代表人等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材料顺序如下:
1.报价函(需注明设备使用年限),一类产品同一投标公司仅允许报一家产品,超出范围按无效处理。
2.推荐产品的详细情况(包括:配置清单、技术参数、省内用户名单(用户名单需与推荐产品同品牌同型号)、中标通知书、产品彩页、说明书、标签的内容与经注册或者备案的相关内容一致承诺书等);
3.报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经营范围包含所投产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4.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或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经营范围包含所投产品)、产品授权函。
5.针对生产企业,需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并提供是否列入中、小微企业的声明。
四、市场调研、询价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 0591-62099358
备注:各供应商可对相关的项目提出可行性合理的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反映到医院设备科。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