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请贵院有关部门规范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
信访内容: | 2020-10-15 上午前往附属第三人民医院二楼皮肤科就诊,治疗过程中于第二间诊室照光治疗。结果里面竟然有一名红色衣服的短发工作人员在吃饭,用餐味道很大而且不戴口罩和他人交谈,对于正在治疗的患者本人来说不得不忍受食物异味和声音干扰。由于治疗期间患者不能佩戴口罩,这不就是暴露于没有任何防护的环境中吗?希望相关工作人员对这样的情况进行管理和规范,即使不是医生(没穿白大褂应该就不是医生)也应该注意,不能过于随意了。 |
信访人: | 安墨 |
来信时间: | 2020-10-15 |
回复内容: |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
经了解,当日上午12时保洁员在诊室二内用餐,没有注意到帘子后面还有病人在治疗,给您带来了不适我们深感歉意,我们将加强管理,以病人为中心,改善服务,做好医疗保障工作。如您有其他需求,可拨打我院咨询电话:22867120,谢谢! |
回复日期: | 2020-11-13 |